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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属国(藩属国和宗主国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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藩属国是什么意思
藩属国是名义上保有一定主权,实际上在内政、藩属外交和经济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从属并受制于他国的国藩。最典型的属国藩属国形式为附庸国或半殖民地。
藩属国是什么意思?
藩属国,是主国指名义上保有一定主权,实际上在内政、藩属外交和经济等方面一定程度上从属并受制于他国的国藩国家。最典型的属国藩属国形式为附庸国或半殖民地。
对于中国来说,和宗中国从西汉开始就有藩属国,主国中国历代王朝多对藩属国采取怀柔政策,很少干预其内政,却无偿为其提供保护。
藩属国是藩国和属国的合称,历史上中国自认为是天下的中心,周围国家承认中国的宗主地位,中国则为其提供保护。例如越南、朝鲜等。理论上,藩属国从中国皇帝身上得到治权,但中国皇帝对从属国的影响力因朝代而不同。
但即使在天下分治时期,中国政治理论通常仍只承认统治中原的君主具有正统的地位(如周、秦、汉、曹魏、西晋、前秦、北魏、北周、隋、唐、五代、北宋、金、元、明、清等)。藩属国常以进贡之名行贸易之实朝贡。属国进贡后中国常还以等值或更多的礼物,其价值往往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
但这套系统在18世纪之后便逐渐衰败,因清朝皇帝以不同的权力理论统治各族,并开始分别实质统治和名义上统治那些地区。西方势力进入中国之后,国际法的思想及加速其瓦解。
欧洲国家常用宗主关系和有限主权论,形容清朝和其周边国家的关系。譬如李氏朝鲜、越南阮朝等等。
中西方区别
中国与周边国家存在的宗藩关系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中国宗藩关系是通过宗主国中国的文化、教育、外交等手段间接影响藩属国。这种宗藩关系表面上看来是一种以小事大的不平等关系,周边国家要向中国“称藩纳贡”; 受中国的册封,并由中国赐予印玺。
中国统治者为了显示自己作为“天朝上国”的富有与大度,总是本着“薄来厚往”的原则,对朝贡者给予大量的赏赐,其价值远远超过朝贡者所进贡的物品。
有时中国统治者为了减轻自己的负担,也对各国来华朝贡的时间和规模作出种种限制和规定。虽然有些国家有时不按规定而提前来华朝贡,中国政府也都给予了热情接待。
由此可见,中国与周边国家的这种宗藩关系和近代西方国家间那种表面上平等而实质上却是弱肉强食的国际关系有着本质的区别;和西方殖民国家的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那种控制与被控制、压迫与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掠夺与被掠夺的关系更是有着不可同日而语的天壤之别。
殖民国、傀儡国、亲X国、藩属国、附庸国的区别?
殖民地(殖民国)其实这就是说的好听一点,这个地方就是别人的领土了,只不过后来又恢复了主权,所以那段历史就是被人殖民统治的历史,那如果这里被人占领成为了事实,那显然就不会叫殖民了。而且殖民往往是很彻底的统治这片区域,而后向这片区域移民自己的国民,显然这样的行为就是将这片区域当成自己的领土了,比如说朝鲜就被日本殖民统治,但是后来朝鲜恢复了主权,而像琉球,这个王国被日本吞并了。
傀儡国:侵略者为了更好的统治占领的区域,就派出占领区的人成立一个政府,这个政府为侵略者服务,而熟悉本地的傀儡政府则更加容易统治人民,比如说溥仪的伪满洲政权,汪精卫的伪国民政府,就是一个傀儡政权,他们自己并没有实权,只是别人的工具而已。
亲X国:表示这个国的对外政策,比如说亲苏,亲美,亲日等等。
藩属国:在我国古代,中原王朝对周边小国持宗主国的态度,宗主国享有周边藩属国的供奉,同时需要承担一定的保护作用,比如唐代时期的新罗,被日本入侵时由唐朝进行出兵保护,明代时期的朝鲜,被日本入侵,明朝出兵保护。
附庸国:,附庸看起来和藩属国类似,但是实际并不一样,附庸国的含义与傀儡类似。
中国明朝时周围有哪些藩属国?
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时期臣属中国的藩属国:东南亚和东亚有朝鲜、安南、占城、满德勒(今缅甸)、琉球、真腊,中亚有帖木耳汗国、叶耳羌、喀城、哈利、野忒迷黑。明成祖朱棣时期臣属中国的藩属国:日本、外吕宋(菲律宾以北的吕宋半岛)、苏禄(菲律宾)、暹罗、满刺加(在缅甸)、占卑(今印尼)、苏门答腊..
古代中国有多少个藩属国?
汉武帝时期,中国就拥有了50多个藩属国,主要集中在西域(新疆、中亚)地区,同时也包括朝鲜、越南、日本等国家,藩属国王必须定期朝拜中国皇帝,下跪磕头,而且要‘触地有声’,他们还必须提供本国的土特产作为‘贡品’献给中国皇帝,当然中国皇帝回报的赠品比他们的贡品价值更高,以显示中华民族的富有、威严和礼仪。
周边国家之所以‘愿意’成为中国的藩属国,一是羡慕渴望富裕的中国文明,希望成为中国这样的国家;二是畏惧和害怕中国强大的军事力量,希望得到中国的政治、军事保护:汉朝的军威远播中亚、欧洲里海、俄罗斯贝加尔湖地区,唐朝的富丽堂皇影响到印度、阿拉伯和东欧地区。
一直到明朝和清朝,中国还拥有40多个藩属国:新疆、西藏、蒙古实际上成为中国领土,只是名义上还属于藩属国地位,另外中亚的一些游牧民族国家、朝鲜、越南、日本、老挝、柬埔寨、缅甸、暹罗(泰国)、爪哇(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锡兰(斯里兰卡)、马六甲(马来西亚)等都是中国的藩属国。
但是到了1840年,腐败的清朝被英国击败,以后被西方列强连续入侵和掠夺、剥削,富裕的中国慢慢成为世界上最贫穷的国家之一,逐渐丧失了所有藩属国。此后,中国甚至遭到曾经是中国藩属国之一的日本的侵略!
2 清王朝与各藩属国的关系
2.1清朝与朝鲜的关系
在清兴起以前,朝鲜与明朝保持着传统的亲密关系(明洪武元年.朱元璋遣使至朝鲜赐玺书,从而确立起两国间的宗藩关系)。l636年,皇太极率兵新征朝鲜,攻占朝鲜京都汉城,朝鲜国王李?在国家存亡之际,迫于无奈,接受了清军的条件投降,停用明朝年号,断绝与明朝的一切交往,并奉清朝为宗主。清朝定都北京以后,双方使节每年往来不断。朝鲜方面,每年除有贺冬至、贺正朔、贺圣节、纳岁币的四次固定朝贡使节外,还有多种不定期使节来华。日本明治维新之后,把侵略予头指向朝鲜。1876年1月,日本一方面派远征从对朝鲜进行侵略,胁迫朝鲜订约通商。另一方面派人来华交涉。当时总理衙门答称:中国向来不干预朝鲜的内政外交。日本趁此借题发挥说,中国既不过问朝鲜事务,所谓“属国”只是空名,日本决心以“自主之邦”对待朝鲜,遂于1876年2月26日迫使朝鲜签订了朝日“江华条约”。“江华条约”明显暴露了日本排斥中国在朝鲜“宗主权”的野心。此后,日本加快了侵略朝鲜的步伐,先后酿造了1882年“壬午兵变”和 1884年的“甲申政变”。“虽然由于清军的迅速行动平息了这两次事变,但日本还是趁此迫使朝鲜签订了1882年的《仁川条约》和1885年《汉城条约》,扩大了日本在朝鲜的侵略权益。由于日本并不满足于这些利益。在其准备就绪之后;就发动了侵略朝鲜继而侵华的甲午战争。清军战败,清政府被迫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确认朝鲜“独立”,清朝与朝鲜的宗藩关系结束。
2.2 清朝与琉球的关系
琉球是今天日本的冲绳。自明初以来,琉球与中国的关系就很密切。清朝建立以后,琉球使节于1646年来华,受到顺治帝的接见。从此,琉球使节与清廷往来不断。1662年,清廷派遣兵科副礼官张学礼为正使出使琉球。此后,每逢琉球新王继位,都有清朝使节前往册封与庆贺、1663年(康熙二年)和1756年(乾隆二十一年),清帝两次赐印给琉球国王,乾隆所赐之印写有“琉球国王之印”字样。直至19世纪60年代,琉球始终承认自己是清朝的藩属。1872年,日本明治天皇登极,讽示流球朝贺。琉球国王遣其子赴东京贡献方物。日本天皇下诏,以琉球为藩属,1873年又列琉球为府县。1875年5月.日本强令琉球国王停止对中国的“朝贡”,并派军队驻扎琉球;为了消失中流之间“宗藩关系”的痕迹,6月又强令琉球改用日本年号。1876年,日本在琉球设立司法机构,事实上将琉球置于其统治之下。琉球国王不堪日本的侵略压迫,于1877年4月密遣紫巾官向德宏等人来华,呈递国正密信,恳求阻止日本的吞并行径。
[ 清廷派何如璋到日本进行交涉,但未取得成果。1879年3月,日本政府派兵占领琉球,3月30日正式宣布琉球为冲绳县。1879年7月3日和23日,琉球国王又密令紫巾官向德宏两次赴天津拜谒李鸿章,请求清政府问罪于日本。10月24日,琉球耳目官毛精长等人到北京总理衙门“长跪哀号,泣血吁请”,希望清政府能在“俯怜二百年效顺属藩”的份上援救琉球。虽然清政府与日本再次进行交涉,但由于日本的蛮横和清政府的软弱,琉球终为日本所吞并。清朝与疏球的宗藩关系也就遂告结束。
2.3 清朝与安南的关系
安南是今天的越南,明建文帝时处在黎氏王朝的统治之下。16世纪初分裂为两个对立的封建集团.北方郑松集团控制了黎氏王朝的朝政,南方则为阮潢集团所控制。为了对付南方的阮氏集团,郑氏集团急欲结好清廷。1660年(顺治十七年),黎朝派遣使节到清朝朝贡,清朝随即同意册封黎维棋为安南国王。原来割据于安南南方的阮氏集团到17世纪末完全吞并了南方的占城国。1702车,阮福?派遣使节来中国,请求清廷册封,遭到清政府的拒绝,于是自立为王。1803 年,阮福映改安南为越南国,清政府命广西按察使齐布森出使越南、册封阮福映为越南国王。19世纪40~50年代.法国开始武装侵略越南,1862年6月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一个《西贡条约》,把越南南部六省变为法国殖民地。1874年3月,法国迫使越南签订第二次《西贡条约》,在条约中法国“承认”越南“独?立自主”,但须由法国主持越南的外交,借以否认中国的“宗主权”和确立法国在越南的特权地位。1875年5月,法国将这个条约通知清政府,并要求中国约束黑旗军。清政府一再强调中国对越南的“宗主”保护责任,并指出在越军队是应越王之请去“剿匪”的。1877年,越南照例遣使来中国朝贡,法国也未加阻止。 1883年,法国全面侵略越南,迫使越南签订了越法《顺化条约》,越南承认并接受法国的保护权。1884年6月,法国强迫越南签订了第二次越法《顺化条约》,确立了法国对越南的殖民统治。中法战争结束后,1885年6月,中法正式签订《中法会订越南条约》(《中法新约》),清政府承认了法国与越南订立的条约,放弃了对越南的宗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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