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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拉拉跳车事件(货拉拉跳车案)

    

今天给各位分享货拉拉跳车事件的货拉知识,其中也会对货拉拉跳车案进行解释,拉跳拉拉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车事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跳车现在开始吧!货拉

货拉拉回应女子搬家途中跳车身亡 事件调查仍在进行中

23岁正值大好年华,拉跳拉拉然而这名长沙的车事女子却在搬家途中在货拉拉的车上选择了跳窗身亡,对此货拉拉官方也进行了回应,跳车具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货拉

近日有媒体报道湖南长沙一名23岁女生搬家途中,拉跳拉拉在货拉拉车上跳窗身亡。车事

货拉拉称,跳车在警方安排下,货拉货拉拉于2月11日与家属就善后事宜展开第一次商谈,拉跳拉拉但遗憾未能达成一致,车事由于当日为除夕,在警方建议并取得家属同意情况下,双方约定在春节假期后继续商谈。

2月21日晚,货拉拉官方回应称,目前警方对该事件的调查仍在进行,尚未形成定性结论。货拉拉表示,对于在该事件中平台应该承担的责任,不会有所逃避。

据悉,2020年12月,货拉拉刚宣布完成E轮融资,本轮融资由红杉资本中国基金领投,高瓴资本、顺为资本等老股东跟投,融资额度为5.15亿美元。

货拉拉透露,此轮融资用于下沉市场的业务拓展,并在多元业务布局和物流数智化方面持续发力。

物流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在消费升级时代,人们在追求货品安全的同时,更关注货物运输的速度与便捷性。

货拉拉平台的“互联网+物流”模式,有效降低了用户与司机的沟通成本,同时有面包车到13米大货车等多种车型中,满足了不同消费者的个性化消费需求。

与此同时,互联网物流的智能即时调度同时面临了很多挑战。相较于客运,货运的难度和复杂度会更高,例如货物的体积、重量不一样,又涉及小面、厢货等多种车型,货拉拉要想实现更高效的车货匹配,也必须进一步提升人、车、货、路的数智化水平。

货拉拉跳车女孩事件:你俩得有多蠢,才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先看这个:如何看待长沙检察院对货拉拉司机周某春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向法院提起公诉?

事件并不复杂,只是在女孩跳车之前的六分钟发生了什么,无法取证,所以导致今日没有结论。但我们要从中吸取教训,避免悲剧再次上演。

1、这是一个缺乏良性沟通和彼此理解的过程。女孩晚上9点搬家,拒绝司机的帮忙,坚持自行15次搬运,给司机的下一步工作和尽早回家带来的影响,这女孩是没有设身处地考虑的,为后来司机带着情绪,与其在路途中的沟通不畅,埋下了隐患。途中跳车前为什么司机要变更路线,我们不好判断,起码司机是有情绪的,这是符合人之常情的事,变更了路线也没有做将作为职业操守必要的解释,与对方充分沟通。

2、双方的性格偏执。试想一下,司机是为了挣钱,通过平台约的单,而且后来警方的报告中也未发现女孩受到性骚扰,那么起码司机是没有恶意的;女孩是为了搬家,而且是晚上,作为一个弱势的女性,更没有主观恶意。女孩一年搬4次家、拒绝司机帮忙搬东西导致服务时间延长,可以推论这女孩这个一定是很好强而固执的人,司机带着情绪上路,如果他是像他后来解释的善意绕路,他应该可以好好解释,征得对方同意,是可为的,但他没有;如果故意绕路,那他更没有考虑利弊了,殊不知,即使你没恶习,也加深了女孩的恐惧和矛盾,作为一个成年人,不能不说他的性格一样有巨大的缺陷。所以他们的性格偏执最终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3、作为女孩子应该有基本的自我保护意识。晚上独自一人搬家、拒绝人家的善意帮助,发生分歧后自行跳车,这几件事也说明女孩子是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的,退一万步说,即使发现对方伤害你,你也有很多办法用智慧化解:报警、求助家人、大声喊叫求助路人,却要选择最愚蠢的硬碰硬来解决问题,即使再多的赔偿,能赔偿你的生命吗?

总结:人与人相处,收敛自己的戾气,多相互体谅,沟通无极限!即使遇到利益受损,也要冷静处理,尽量减少损失!

货拉拉跳车最后判决

今年2月,长沙23岁女子车某莎通过货拉拉叫车搬家,跟车途中翻窗跳车,不幸死亡。货拉拉司机周某春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逮捕。9月10日上午,该案件将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记者从被指定为周某春辩护的法律援助律师罗一辉处了解到,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对岳麓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一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认定被告人周阳春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女孩乘货拉拉跳车身亡,涉事司机真的是过失致人死亡吗?

公安机关通报, 女子车某某租乘货拉拉网约车跳车身亡事件”涉事司机周某春(男,38岁,长沙市岳麓区人),因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

这个事件发生之后,说女孩是自杀,说女孩跳车的行为跟司机没有关系,那估计很多网友都不相信。我们自然是希望公安机关因为网友或其他方面的原因,最后予以认定某个罪名。但这起案件的证据收集上,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这起案件没有其他人员在场,当场没有录音,没有监控视频。女孩也没有报警,也没有向朋友求助等等,并且经抢救无效死亡。所以货拉拉司机的供述对于案件事实的认定是相当的重要。

公安机关最后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犯罪,恐怕跟司机本身供述有直接关系。个人推测,这起事件应当跟司机偏航有直接关系。司机偏航可能会给女孩造成疑虑,甚至是恐慌。 双方可能会对路线及偏航等问题产生争论。如果女孩要求停车,但司机却不同意。在女孩具有跳窗的说法及动作时,司机仍然拒绝停车。最后女孩选择跳车。这种情况下是有可能会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犯罪。公安机关现在也只是初步认定涉嫌犯罪,并非最终结论。货拉拉司机最后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具体的罪名及刑罚,还是要等法院最后裁判。

问题百出的货拉拉

谎言和漏洞百出:1.货拉拉司机不懂导航?估计傻子都会用导航,更何况靠拉货吃饭的货拉拉司机。2.行驶线路三次偏航,而且都是偏航到偏僻的地方,疑点重重,这种严重的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怎么可以把嫌疑人释放?一个23岁的青春少女一般情况下绝对不会因为绕路多付钱而跳车,10公里左右的车程,司机未参与搬运。一般情况下200元左右,就算司机绕路,300-500元也是高价了,一个成年人为了500元跳车自尽?死者家属和公众期待真相。3.事发后半个月后的23日,派出所以过失杀人罪再次将货拉拉司机刑拘。看来在媒体及大众的呼吁和事件发酵下,公安机关顶不住压力,纠正前期草率处理。

4.货拉拉存在着严重的管理责任缺陷!货拉拉平台居然没有录音录像功能?这简直就是纵容犯罪分子。滴滴打车频繁出事后,才有了录音录像功能,前车之鉴,后事之师。录音录像功能根本不是高 科技 ,更不需要多少成本,几百元的硬件设备,加上总部服务器存储就可以。货拉拉平台只要在高额的平台提成中拿出1-2单的利润就可以实现录音录像功能。货拉拉为什么不加强此方面的管理,为交易三方提供安全管理责任?

如今互联网经济雨后春笋,互联网寡头横行,相关法律法规都有些滞后,所以互联网企业更要自我完善。货拉拉平台如不能拿出自己无罪的证据的话,女孩的意外死亡必须由货拉拉负全责。因为货拉拉是交易提供方,收钱的主体也是货拉拉,订单一旦生成,货拉拉、司机、叫车人就形成了三方合约关系,货拉拉必须为委托方提供安全、周到的服务。期待公安机关彻查到底!

要冷静等待警方调查结果,不要先入为主,更不要让舆论影响办案,给办案施压。

哪个罪犯在初审时是认罪的?罪犯在初审时都是百般抵赖和狡辩,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自编故事,自圆其说,反侦察能力,结果呢?还是被公安刑侦人员识破,最后罪犯会供认不讳的。相信公安侦破案件的能力!做过了必会留下痕迹,再狡猾的罪犯最后都逃不过刑侦人员的火眼金睛。这个案子存在很多疑点,而且司机的脱罪令人难以置信,也是站不住脚的。

本案目前尚在调查中,案例细节尚无法知晓,那么咱们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规定来推测一下可能的情况。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的表现是:

1.行为人具有致人死亡的行为;在这里,行为人的行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人死亡结果发生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本罪属结果犯,行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行为的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人死亡行为两种情况。

2.客观上必须发生了致人死亡的结果;

3.行为人的过失行为与被害人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这里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而死亡。否则行为人不应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刑事责任。如果行为人的过失行为致人重伤,但由于其他人为因素的介入(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口处理不好而感染)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只应追究行为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所以,货拉拉司机在车辆高速行驶的状态下,连续发生偏航,之后女孩跳车发生死亡。如果想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在车辆行驶过程中发生了什么事情很重要,司机到底做了什么才会对女孩跳车行为存在过失呢?

个人推测, 如果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应该符合以下设想:首先,司机的某些行为可能直接间接促使了女孩产生跳车冲动;其次,司机在得知女孩欲跳车的情况下,自信认为她不敢跳车,进而没有做出减速行驶和停车的举动;最后,险情发生后,司机没有实施紧急救助行为。

其实从现有的整体情况来看,货拉拉司机也就最多是是过失致人死亡,当然也不排除最后无罪释放,只是如果的网络一边倒的讨伐司机,恐怕很难被认定为无罪。

1、司机不存在恶意伤人: 很显然,从现有情况来看,货拉拉司机并没有恶意伤人的情况。女孩的死亡原因主要是跳窗引发,而当前也没有证据表明司机在车上就伤害了女孩,或者是恶意将女孩推下车。

同时,就货拉拉司机走的路线来说,基本属于正常。货拉拉司机本身是当地人,对周边道路显然非常熟悉,老司机对路途的熟悉程度远比导航强得多,在这种情况下不按照导航走,直接走自己熟悉的路线完全是没问题。

此外,按照现有路线,不出几分钟就可以转到大路上行为,这基本也预示着司机的走的路线没问题。

2、为何是过失致人死亡: 目前司机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被刑拘,个人认为是以下考虑吧!首先是司机在女孩跳窗过程中是否给予了一定干预,毕竟跳窗其实会有个过程,司机在看到女孩这一举动中可能没有任何干预,没有有效制止这一举动显然属于一种过失。

其次现有的信息表明,女孩和司机之间因为偏航问题有过争议,那么存在一种可能就是女孩可能执意要按导航走,而司机因为路熟想要按自己的路线走。

在这其中不知道是否司机有过激的言行,如果有直接的刺激言语导致女孩跳窗,那可能会被认为这种属于过失行为,且被害人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

3、是否可能无罪: 司机选择偏航路线根本无法预见女孩会出现跳窗这种极端过激行为,我想大多数人都很难想象就因为仅仅是偏航就从窗口跳出,太不可思议了。

而按照法律规定,如果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而引起死亡的,在刑法上就属于意外事件,行为人对此不应负刑事责任。

当然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跳窗还是可能引发死亡的,因此这里就看法院如何来判定了。

Lscssh 科技 官观点: 综合现有消息来看,似乎司机现有的举动属于最佳操作,很多人都提到了司机没有紧急制动刹车,其实如果女孩已经是解开安全带或者没有佩戴安全带的情况下,正在跳窗的女孩可能会被急刹带来的强大惯性给甩飞出去,这时候的结果可能更加不利于司机。

最后,希望法律不会因舆论而影响,最终给出一个公正公平的结果。

现在做个实验吧!不会飞的话,那刹车绝对比跳车快!

司机被放的时候,一窝蜂的都说司机不能定罪,结果没几天找到初步证据刑拘了,现在又讨论是不是过失致死,说明警方没放弃努力,现在的证据不是最终证据,现在的证据是司机最低是过失致死,但新证据如果出现的话就不一定是了,所以还是等着公布调查结果吧

没那么简单。

一切以官方公告为准

货拉拉司机家属回应女孩跳车身亡 称确因偏航产生争执已死无对证

近日,23岁女孩殒命货拉拉搬家途中引发热议,如今货拉拉司机家属也回应了女孩跳车身亡事件,表示确因偏航产生争执,但目前已经死无对证,具体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随着“长沙女孩跳车身亡”一事的持续发酵,货拉拉司机家属也对此进行了回应,货拉拉司机家属表示:途中确因偏航产生争执,而司机在解释的时候语气也不太好,导致了女孩心里产生了恐惧,女孩跳车可能是想逃离,现在已经是死无对证,对货拉拉司机也很不利。

对于司机的偏航,货拉拉客服回应称,用户可以和司机协商行驶路线,如不走高速公路,并不需要完全按照APP导航行驶。

相较目前已相对规范的网约客运车,同城货运在监管上存在一定滞后性,无录音录像、可偏航、司机审核标准不一等成行业共性问题。例如,有平台不保证对司机身份、运输资质的真实性。

多平台允许乘客跟车,但多数无录音录像功能、无偏航情况时的处理机制;如货运服务过程出现问题,均强调平台仅提供居间服务,对于纠纷不负责任。

致命事故爆出的同时,货拉拉正加速在资本市场的脚步。今年1月,货拉拉获得15亿美元的F轮融资,投后估值高达100亿美元。此前,货拉拉已获得高瓴资本、红杉资本、顺为资本、清流资本等机构的多轮融资。

报道还称,货拉拉准备在今年下半年IPO,但F轮融资一个月后,货拉拉就被推上了舆论的浪尖,货拉拉平台对司机和车辆监管力度不足的问题,也因此凸显。

同城货运在2020年,一度俨然成为新的风口。除货拉拉外,滴滴也上线了货运业务,并在今年年初宣布完成15亿美元A轮融资。

货运平台满帮集团也获得了17亿美元融资,进入同城货运市场。但货拉拉事件,也为同城货运市场敲响了警钟,随着经济和资本产业结构的变化,行业已进入加速洗牌的过程。

物流行业专家表示,提高司机、行业、市场门槛将是未来的必然趋势,也是伴随行业洗牌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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